问题 | 买房放款了可以退房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房地产交易过程中,购买方享有退房的法定权利,具体情形如下所述:首先,当开发商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向购买方交付出售的房产,如果该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了合同约定中的交房期限,并且已经达到了一个可以被法律视为不可解除的程度时,购买方有权申请解除房屋购买协议,也就是俗称的“退房”。其次,如果开发商在签订购房合同时,所需要提交的相关证件或资质证明存在缺失或不足以证实其合法性的问题,导致购房合同整体失效,购买方亦可依据此项理由要求终止购房合同。再次,若未经购买方同意,开发商擅自改变了原先预设房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户型、楼层等重要内容,购买方同样可以以此为由向开发商发出书面通知,主张行使退房权。另外,关于房屋实际测量面积与合同约定之间的误差超过了特定比例(通常是3%),购买方也有权利选择退出购房合同。最后,若开发商交付的房产主体结构存在质量问题或者严重影响了购房者日常使用体验,购买方在掌握确凿证据和法律依据后,可依法发起退房请求。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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