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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买房反悔想退房怎么办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在以下十种情形中,购买房产者有权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并要求退还所支付的房款及相关费用:1、卖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房屋;2、倘若开发企业未能提供有效且完备的资格证明文件以及审批文件,那么合同将被视为无效;3、未经买方明确许可,开发企业擅自更改设计方案;4、未能成功取得房产所有权证书;5、买方无法获得对应金额贷款;6、经实际测量发现所购房产的建筑面积与暂估面积之差超出法定比例即为3%;7、存在房屋质量问题导致其不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8、经官方机构严格检查后证实商品房之地基基础或主体结构整体质量不达标;9、由于房屋质量缺陷严重影响到正常使用功能;10、如若卖家未经事先告知将房子用作抵押或担保,也可成为买方申请退房的理由。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四)已通过竣工验收;
(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第二十条
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
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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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9 1:15: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