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违约业主维权犯法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为了成功地赢得开发商违约案件的诉讼,您需要充分做好准备工作,以确保您所提供的证据足以证明开发商确实存在损害行为。在此基础上,方能在法律审判中获得有利判决。关于此种类型的诉讼程序(仅限于民事诉讼),整体来说可分为七个关键步骤:首先是收集以及整理相关资料,然后草拟出针对性强且结构清晰的起诉状,接着,按照规定程序向法院提交立案申请并附上相应的证据材料,随后便是经历庭审全过程;最后,收取由法院出具的判决文书,在此环节之后,如果开发商拒绝履行判决结果,您有权申请法院进行强制执行。
此为展开激烈诉讼斗争前的必要准备工作,期待有助于您在未来的法律道路上取得胜利。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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