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质量问题可以鉴定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在您入住之后,才发现所选房产存在重大质量瑕疵,并对您的日常生活产生了实质性影响,由此可能导致无法达成合理的居住条件,此时,您是有权利选择要求退房的。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在此类情况下,商品房交付给您使用之后,如果您认为其主体结构存在质量问题,则可以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程序,委托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重新检验和核实。经过检验确认,确实属于主体结构存在严重质量缺陷的,作为购房者的您将享有合法的退房权。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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