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有质量问题退房如何维权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遇商品质量问题时,首先务必寻求开发商协助处理,这是由于消费者与开发商之间存在着明确且直接的合同关联。开发商作为商品房的制造商及销售代理商,应负有最终的商品质量责任。在开发商赔偿给消费者后,他们有权进一步依据产品质量问题按照合同规定向责任单位追要赔偿。倘若开发商未能妥善处理该问题,或者客户对开发商的解决方案感到不满,当事人则有权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提交申请以获取协助调查或寻求建设主管部门的投诉处理。居住者亦有权直接委派具备法定结构安全鉴定资质的相关单位对所购买的房屋进行严谨的科学检验,并将所得之鉴定报告作为民事赔偿的相关证据。反之,若前述途径均无法予以解决,消费者还可以依据法律法规以及自身实际状况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 保修期内,因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商品房进行维修,致使房屋原使用功能受到影响,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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