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要交房几天算违约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开发商若未能按照约定日期交付房产,则属于违约行为,买受人有权依据法律法规索要相应的违约责任。经过书面催告后,开发商仍然无法在三个月内向买受人交付房产,并且无合理解释者,买受人有权力解除购房合同,且对应产生的任何经济损失将由开发商全权负责。然而,如果经过催促后,开发商能够在三个月内完成房屋的交付工作,那么买受人则无权解除购房合同,但可向开发商索求逾期交付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补偿。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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