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新房质量不合格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第一步骤:首先,应当向房地产开发企业递交解约通知,表达取消合同之决定。若开发商对此表示认同,双方便可展开详细商议,共同解决问题涉及到的房屋移交、退款事项以及损失赔偿等诸多方面。若开发商方不予认可,消费者便可依据法律规定,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对该项合同予以裁决解除,同时也有权要求开发商支付相应的赔偿金以弥补可能产生的损失。
第二步骤:接下来,在前述购房合同得以解除之际,消费者可向负责提供贷款的银行申请解除与住房抵押贷款合同之间的关联关系。按照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司法解释,这类申请应有望得到法院的支持。 第三步骤:银行对开发商退还购房款项时,应该优先将其用于偿还该笔房贷所附带的抵押债权。值得注意的是,在此过程中,开发商可从返还给消费者的买家付款中扣除了由其先行垫付的银行款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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