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证俩人名可一人卖房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房产证上有两人名字的房屋售卖情况,具体说明如下:
1.共同同意原则:一般而言,房产证上有两人名字时,卖房需两人共同同意。 因为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的证明,登记在两人名下意味着两人共同拥有该房屋的所有权。 2.法律规定:《民法典》明确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其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不过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情况除外。 3.不同共有关系的处理:若两人是共同共有关系,通常需两人一致同意才能卖房; 若是按份共有,则需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共有人同意才行。 4.擅自卖房后果:若其中一人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卖房,这可能构成无权处分,会给另一方带来损失。 所以,为避免纠纷和损失,一般需两人共同商议决定是否卖房。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套房产,房产证上写了两人名字。后来小朱未经小李同意,擅自将房屋挂牌售卖并与小胡签订了购房合同,小李得知后表示反对,双方就该房屋售卖是否有效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共同同意原则,房产证有两人名字,意味着两人共同拥有房屋所有权,卖房需两人共同同意,小朱擅自卖房不符合规定。 2、从法律规定看,若无另有约定,处分共有不动产需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按份共有人或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小朱行为可能构成无权处分。 3、若为共同共有关系,需两人一致同意卖房;按份共有也需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共有人同意,小朱擅自卖房行为存在问题。 4、小朱擅自卖房可能给小李带来损失,引发不必要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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