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了安置房合同可以退掉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签了安置房合同能否退掉的问题,需根据不同情况具体分析:
一、存在法定可撤销事由 在签订安置房合同的过程中,若出现一些特定情形,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合同。 这些法定可撤销情形包括重大误解、欺诈、胁迫以及显失公平等。 例如,在签订合同时,一方故意隐瞒安置房存在的重大质量问题,像房屋结构存在安全隐患、墙体有严重裂缝等,这种行为就构成了欺诈。 另一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了合同,之后发现了这些问题,就可以向相关机构申请撤销该合同,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二、协商一致 如果双方能够进行友好协商,并就解除合同达成一致意见,那么也是可以解除安置房合同的。 比如说,双方经过沟通后,重新就安置事宜达成了新的安排,比如调整了安置房的位置、面积等,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同意解除原合同,按照新的安排执行。 三、约定解除条件成就 当合同中约定了特定的解除条件时,一旦该条件得到满足,当事人便可以解除合同。 例如,合同中约定如果在一定期限内无法完成房屋的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当事人就有权解除合同,当出现这种情况时,当事人即可依约解除。 若不存在上述情形,一方擅自要求退掉合同,这属于违约行为,可能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比如支付违约金等。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签订了安置房合同,后小朱想退掉合同。争议点在于小朱能否退掉合同。小朱称签订时小李隐瞒房屋墙体有严重裂缝问题,构成欺诈;小李则称小朱是事后反悔。双方协商不成,小朱坚持退合同。 案情分析: 1、若小朱所述属实,小李隐瞒重大质量问题构成欺诈,小朱作为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合同,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若不存在法定可撤销事由,且双方无法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又未达到约定解除条件,小朱擅自退合同则属于违约行为,可能需承担支付违约金等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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