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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公证处公证后房子属于谁
分类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房屋经过公证处公证后归属是否改变的问题,需明确房子的归属并不会直接因公证而改变,以下是详细分析:
一、公证的性质
公证是公证机构依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按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比如说,在房屋交易中,公证机构会核实交易双方的身份信息、交易合同的条款等是否真实合法。
但的主要作用是对这些相关事项进行确认,并不具备直接决定房屋所有权归属的效力。
二、房屋所有权的确定
房屋所有权的归属是依据不动产物权的相关规定来确定的。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才会发生效力;未经登记,通常不发生效力,不过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况除外。
例如,在正常的房屋买卖中,只有当房屋在不动产登记部门登记到买家名下,买家才真正成为房屋的所有权人。
三、公证的作用
公证在房屋相关事务中,可能是对房屋买卖、赠与、继承等协议或事实进行证明,以此增强其公信力。
比如,房屋赠与公证可以让赠与行为更具可信度。
但要注意,即便进行了公证,最终房屋所有权的转移还是需要依法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手续,这样才能在法律上完成所有权的转移。

案情回顾:

小朱将自己的房屋赠与小胡,并在公证处进行了公证。之后小朱反悔,不愿将房屋实际交付给小胡,小胡认为公证后房屋就归自己所有,双方就房屋归属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公证只是公证机构对赠与这一民事法律行为真实性、合法性的证明活动,其作用是确认相关事项,不能直接决定房屋所有权归属,小胡不能仅依据公证就主张房屋归自己。
2、房屋所有权的确定要依据不动产物权规定,需依法登记才发生效力。此案件中,即便赠与行为经过公证,在未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前,房屋所有权仍归小朱。
3、公证虽能增强赠与行为公信力,但不能替代产权变更登记,只有完成登记手续,房屋所有权才在法律上转移给小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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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9 14:4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