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房写子女名字算谁的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拆迁房写子女名字究竟算谁的这个问题,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具体分析,以下为你详细阐述:
一、赠与情况 在很多家庭中,父母会出于对子女的关爱,选择将拆迁房登记在子女名下,这种行为通常可视为赠与。 当完成产权登记后,一般来说,赠与行为便已完成,该房产也就归子女所有了。 我国《民法典》对此有明确规定,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赠与合同便成立。 例如,父母明确表示将拆迁房赠与子女,且完成了相关登记手续,那么从法律层面上讲,这套房子就属于子女的财产了。 在这种情况下,子女对该房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二、其他约定情况 有些时候,虽然拆迁房写了子女名字,但可能存在特殊约定。 这种情况下,房产归属就要依据具体约定来确定。 为了避免日后可能产生的纠纷,这种特殊约定最好采用书面形式,并保留好相关证据。 因为如果没有书面证据,在实际认定房产归属时,可能会面临诸多困难,难以清晰界定房产真正的所有者。 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拆迁房登记在子女名下会倾向于认定为子女的财产。 但如果存在特殊约定等其他情形,就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房产的归属了。 案情回顾: 小朱家的拆迁房写了女儿小丽的名字,小朱后来想要回房子,称只是暂时挂在小丽名下,实际产权归自己,但小丽认为这是父母对自己的赠与,房子应归自己,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若小朱没有相关特殊约定的书面证据,且已完成房产登记在小丽名下,从法律角度看,根据赠与相关规定,此行为可视为赠与完成,该房产应归小丽所有,小丽享有房产相关权利。 2、若小朱能提供双方存在特殊约定的书面证据,证明只是暂时挂名,实际产权归自己,那么房产归属应依据此特殊约定来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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