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不配合过户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遇到对方不配合房屋过户的情况时,我们可以按以下步骤来处理。
首先,尝试与对方进行协商。 明确地向对方阐述不配合房屋过户可能带来的后果,通过友好的沟通,看是否能达成一致,促使对方配合办理过户手续。 若协商无果,那么就需要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诉讼过程中,一定要准备好充分的证据,向法院清晰地说明案件的情况,要求对方履行过户的义务。 法院作出判决后,如果对方仍然不履行判决内容,此时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会依据法定程序,强制对方办理过户手续,确保房产的所有权能够顺利转移。 另外,还可以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协助执行。 告知不动产登记部门对方不配合的情况,要求其在这种情况下协助办理过户。 在整个过程中,务必注意保留相关的证据,像与对方的沟通记录、诉讼文件等。 这些证据将在后续的维权过程中起到关键作用,能够有效地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离婚后,按协议房屋归小朱,但小李不配合过户。小朱先与小李协商,说明后果,小李仍不配合。小朱起诉,法院判小李履行过户义务,可小李依旧不执行,小朱申请强制执行并请求不动产登记部门协助,争议点在于小李持续不配合过户。 案情分析: 1、小朱起初选择协商是合理的,友好沟通是解决纠纷的优先方式,阐述后果能让小李知晓严重性。 2、协商无果后起诉,准备如离婚协议等证据很关键,能有力证明房屋归属权,让法院支持诉求。 3、法院判决后小李不履行,小朱申请强制执行符合法律规定,不动产登记部门协助能确保过户顺利。 4、小朱保留沟通记录等证据,能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利于维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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