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按揭房可以公证给孩子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夫妻离婚时,将按揭房公证给孩子是一种可行的方式。
以下是一些需要注意的要点: 1.贷款未还清时的情况:在贷款尚未还清之前,通常不能直接办理房屋的过户手续。 这是因为银行对抵押物拥有处置权,它需要确保贷款的安全性。 只有当贷款全部还清,银行解除了对房屋的抵押限制后,才可以进行过户。 2.与银行的协商:必须与银行进行沟通和协商,争取取得银行同意变更贷款人的意见。 如果银行不同意,那么后续的手续将无法办理,这可能会给整个过程带来很大的阻碍。 3.公证的细节:办理公证时,一定要明确约定房屋的归属问题,确保孩子能够真正拥有该房屋。 同时,要确定房屋的交付时间,以及后续贷款的偿还责任等相关事宜。 这样可以避免在后续可能出现的各种纠纷,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4.公证与产权变更登记的区别:需要明确的是,公证仅仅具有法律效力,它并不能替代产权变更登记。 只有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孩子才能够真正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这一步骤是不可或缺的,它是法律上认可孩子拥有房屋的关键。 总之,夫妻离婚时将按揭房公证给孩子是可以的,但必须要妥善处理好与银行等相关方的关系,并且认真办理好各项手续,以确保整个过程的顺利进行。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决定离婚,他们有一套按揭房,想公证给孩子小胡。但在办理过程中出现争议,贷款未还清,银行有处置权无法直接过户。小朱想直接公证后就视为孩子拥有房子,小李则认为应与银行协商,同时也在公证细节上存在分歧,比如交付时间与贷款偿还责任等。 案情分析: 1、贷款未还清时,银行因保障贷款安全,不同意难以办理过户,这是一个关键限制因素。 2、公证虽有法律效力,但不等同于产权变更登记,只有完成产权变更登记小胡才真正拥有房屋所有权,在这一点上小朱存在认识误区。 3、公证细节若不明确,如房屋交付、贷款偿还责任等,后续易产生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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