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买卖先不过户先公证可以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房屋买卖进行公证是具有一定法律效力的。
公证主要作用在于确认买卖双方的真实意愿,将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清晰地明确下来。 公证之后,即便还未办理过户手续,在法律层面上,对买卖双方依然有着一定的约束性。 这就好比给交易加了一道法律的“保险”,让双方在一定程度上都能受到法律的保护。 然而,需要明确的是,公证并不能完全替代过户手续。 房屋产权的转移是以过户登记为标准的。 如果仅仅只是进行了公证,而没有办理过户,在法律风险方面就可能会出现一些问题。 比如说,卖方有可能会出现“一房二卖”的情况,将同一套房屋卖给不同的人。 这样一来,买方的权益就很容易受到损害,可能会面临无法顺利获得房屋产权的困境。 所以,在进行房屋买卖的时候,最好是在公证之后尽快办理过户手续。 只有通过过户登记,将房屋的产权正式转移到买方名下,才能真正确保房屋产权的安全和稳定,避免出现各种法律纠纷和风险。 案情回顾: 小朱将房屋卖给小李,双方进行了公证,但未办理过户手续。之后,小朱又将该房屋卖给了小胡并办理了过户。小李得知后,认为自己有公证,房屋应归自己,与小朱、小胡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公证虽能确认买卖双方真实意愿,明确权利义务关系,对双方有一定约束,但不能替代过户手续。房屋产权转移以过户登记为准,所以小胡因完成过户取得房屋产权。 2、小朱“一房二卖”的行为损害了小李权益,小李虽有公证,但未过户,无法获得房屋产权,只能追究小朱的违约责任来维护自身权益。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