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过户房子对方不到场可以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离婚之后要办理房子过户手续,倘若对方不出席,办理起来会比较困难。
依据不动产登记方面的相关规定,办理房屋过户的流程一般要求双方一同申请。 要是对方没有到场,那就很有可能使得过户的程序无法按正常节奏推进下去。 不过呢,要是对方开具了书面的授权委托,清楚地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过户的相关手续,并且这个委托手续是符合法律规定的,那么在这样的情形下是可以进行过户操作的。 另外,倘若对方怀有恶意,故意拖延或者拒绝配合办理过户事宜,此时另一方就可以借助诉讼的途径,凭借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或者调解书,来申请办理房屋的过户手续。 总而言之,离婚之后办理房子过户手续,当对方不到场时能否办理,得依据具体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判断。 如果在这方面有任何疑问,完全可以进一步去咨询专业的律师,他们能够根据具体情况给出更准确、更合适的建议和解决方案。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离婚后需办理房子过户手续,小李不出席。按不动产登记规定,过户一般需双方一同申请,这导致过户程序难以推进,引发能否在一方缺席下办理过户的争议。 案情分析: 1、若小李开具符合法律规定的书面授权委托,委托他人代其办理过户手续,那么这种情况下是可以进行过户操作的。 2、若小李恶意拖延或拒绝配合,小朱可通过诉讼途径,凭借法院生效的判决或调解书申请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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