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共同的房产怎么转到子女名下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夫妻共同拥有的房产要转到子女名下,通常有这几种途径:
①买卖:夫妻二人要和子女一同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一个合理的价格把房产转让给子女,子女支付完相应的价款后,就可以去办理过户的相关手续啦。 不过呢,采用这种方式是需要缴纳一定的相关税费的哦。 ②赠与:夫妻双方充当赠与人的角色,和子女签订赠与合同,把房产无偿地赠送给子女。 在进行赠与的时候,是需要办理公证等一系列手续的呢。 并且呀,在部分地区,受赠得到的房产如果要再次出售的话,可能会面临高额的税费呢。 ③继承:要是夫妻当中的一方去世了,那么其名下的房产就会由子女来继承。 首先得办理遗产公证,然后再去办理房产的过户手续。 继承这种方式相对来说手续是比较复杂的,而且可能还会涉及到遗产税等一些问题呢(目前在我国,实际上还没有开始征收遗产税哦)。 在办理过户手续的过程中呢,一定要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来选择最为合适的方式,并且要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不动产登记部门的要求去办理手续,这样才能确保过户的整个过程是合法且有效的哟。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是夫妻,他们想把共同拥有的房产转到女儿小胡名下。小朱想采用买卖的方式,认为价格合理转让即可,小李则倾向于赠与,觉得能无偿赠送。二人产生争议,最后小朱去世,小胡想通过继承方式过户,却在办理遗产公证时遇到困难。 案情分析: 1、小朱和小李对过户方式有不同想法,这涉及到夫妻双方对房产处置权的协商。买卖需签订合同支付价款并缴税,赠与需公证且再售可能高税。 2、小胡的继承遇到公证困难,反映出继承过户手续的复杂性,虽无遗产税,但公证环节需按要求完成才能合法有效过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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