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商贷婚后转配偶公积金可以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是能够这样操作的。
在步入婚姻殿堂之前办理了商业贷款来购置房产,在婚后是可以把配偶的公积金拿来偿还贷款的。 依据相关的规定,夫妻二人可以经过友好协商,把其中一方的公积金账户用来支付另一方在婚前通过商业贷款购买房产所产生的本息。 具体的操作流程一般来说需要向办理贷款的银行提交申请,同时递交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明文件,以证明双方的身份;还有婚姻关系证明,表明两人的婚姻状况;以及公积金账户的相关信息等材料。 银行会依据实际情况对这些申请材料进行细致的审核,之后再办理相关的手续。 值得一提的是,由于不同的地区有着不同的政策,并且不同的银行也有各自的规定,所以在办理的过程中一定要严格依照当地的相关规定以及银行所提出的要求来进行操作,只有这样才能够确保公积金转贷手续能够顺利地完成,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和纠纷。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在婚前,小朱以商业贷款购置房产。婚后,小朱欲用小李公积金偿还贷款。按规定夫妻可协商用一方公积金支付另一方婚前商贷本息。但办理时,银行告知他们当地政策有变,按新政策他们不符合转贷条件,小朱认为银行故意刁难,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和小李的情况按正常规定本应可行,但地方政策改变导致受阻。 2、银行依据新政策审核,拒绝办理手续符合规定,小朱认为银行刁难缺乏依据,双方应进一步了解政策并寻求合理解决途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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