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赠与程序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房产赠与程序:
一、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二、办理公证。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 三、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四、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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