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动产权证书与房产证的区别是什么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不动产权证书与房产证的区别包括:
1.证件名称不同。 旧的房产证,其全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而新的不动产权证书,其全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 2.监制机关不同。 旧的房产证,监制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务院机构改革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而新的不动产权证书,监制单位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3.权证编号不同。 旧的房产证包括两个编号,分别是建房注册号和房屋所有权证号;新的不动产权证书也包括两个编号,分别是证书编号和不动产权编号。 4.颁证词不同。 旧的房产证颁证词: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规定,为保护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对所有权人申请登记的本证所列房产,经审核属实,特发此证。 新的不动产权证颁证词:根据法律法规,为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权益,对不动产权利人申请登记的本证所列不动产权利,经审查核实,准予登记,颁发此证。 5.标注产权信息不同。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测绘成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权属登记。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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