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证和户口的关系有什么误区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误区一:
户主就是房子拥有者首先这肯定是错的。 谁拥有这套房子,看的不是户口本,而是房产证。 产权证上写谁的名字,就是谁的房子。 房产证上面的产权人与户口本上面的户籍人口没有什么直接关系,户口本上面的人员不等同于产权证上的产权人,房屋产权的归属是以产权证上面登记的产权人为准,产权证上面登记是的谁的名字,这个房屋的产权就归谁所有,与户口本上面登记的户籍人员是没有任何关系的。 误区二: 既然户口上的名字没意义,那么就不需要在乎他的影响了这样理解也是错的。 虽然你有权卖掉属于你自己所有的住房,但是如果户口本上的人拒绝迁出他的户口,你是没有办法卖掉你的房子的。 误区三: 房子的产权人必须与户口在一起其实这也不是绝对的。 也就是说,二者可以在一起,也可以不在一起。 产权人和户口不在一起,也不会影响产权人的权利。 总的来说,户口和房产证的关系并不是一个绝对的存在。 它们之间的关系并不复杂,了解清楚就可以,以防造成不必要的纠葛。 误区四、卖房子的收益归户口本上的所有人拥有房子的产权归属是看房产证上的名字,不是看户口本。 所以说,房子在买卖时,决定权和收益还是需要看产权证上的名字,即使你在户口本上有名字,这房子也没有你的一份子。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4条
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其办理房产证所需材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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