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买卖合同一方签字有效么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仅一方签字的房屋买卖合同效力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情况下不完全有效:房屋买卖合同属于要式合同,按规定通常需买卖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才生效。 仅一方签字时,从法律角度看,意味着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未完全履行合同成立的要件。 比如,在常见的房屋买卖场景中,若只有卖方签字而买方未签字,该合同就难以认定为完全有效。 2.存在有效情形: -若签字一方有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签,这种情况下合同是有效的。 例如,卖方因特殊原因无法亲自签字,通过合法授权委托他人代签,合同依然有效。 -在实际履行过程中,若对方接受了合同内容并实际履行了相关义务,也可能被视为对合同的追认,使合同生效。 比如买方虽未签字,但已按合同支付房款、入住房屋等。 总之,仅一方签字的房屋买卖合同效力不确定,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分析。 案情回顾: 小朱欲出售房屋,与小李协商后拟定房屋买卖合同,小朱签字后,小李因临时有事未签字。之后小朱认为合同已生效,要求小李履行付款义务,小李则认为自己未签字合同无效,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一般情况下,房屋买卖合同作为要式合同,需双方签字或盖章才生效。此案件中仅小朱签字,小李未签字,从法律角度,合同未完全满足成立要件,难以认定为完全有效。 2、若小李有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签,或者小李虽未签字,但已按合同支付房款、入住房屋等实际履行了相关义务,可视为对合同的追认,使合同生效。此案件中不存在这些情形,所以合同效力存疑。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