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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子过不了户公证可以吗
分类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房子过不了户能否进行公证以及相关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证的作用
房子过不了户时,进行公证是可行的,且具有一定作用。
公证主要是对相关房产交易或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
例如,在房屋买卖中,买卖双方已就购房事宜达成一致并签订协议,但由于某些特殊原因,如房屋存在抵押尚未解除、政策限制等暂时无法办理过户手续。
此时,通过公证可以将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固定下来。
这样一来,即便后续出现一些变数,比如一方因为房价波动等原因想要反悔,公证文书可以作为有力的证据,约束双方按照协议履行各自的义务。
二、效力局限性
需要注意的是,公证并不能等同于过户。
在我国法律规定中,房产所有权的转移是以登记为准的。
也就是说,只有在相关部门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之后,买受方才能真正从法律意义上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如果房屋没有完成过户,那么在法律层面上,原产权人依旧是房屋的合法所有权人。
这就意味着,原产权人有可能对房屋进行再次处分,比如再次将房屋出售给他人,这无疑会给购房者带来巨大的风险。
三、风险防范
倘若因为一些客观原因确实无法及时办理过户手续而选择公证的话,为了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建议在协议中详细、明确地约定过户时间,比如具体到某年某月某日。
同时,还要对违约责任等条款作出清晰规定,一旦一方违反约定,另一方可以依据协议追究其责任。

案情回顾:

小朱欲购买小李的房子,双方签订购房协议,但因房屋存在抵押未解除暂无法过户。小朱提出进行公证,小李同意。后房价上涨,小李想反悔不卖房给小朱,小朱凭公证文书要求小李履约,而小李称未过户房子还是自己的,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公证在此案中证明了双方购房协议的真实性与合法性,明确固定了双方权利义务关系,能约束小李按协议履行义务,小朱有权要求小李继续履约。
2、但公证不能替代过户,法律上房产所有权以登记为准,未过户时小李仍是房屋合法所有权人,他再次处分房屋会给小朱带来风险,小朱应督促尽快过户并明确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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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9 4:0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