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给了定金不要能行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般来说,当我们已经支付了定金后,如果决定不要那套房子,通常是不被允许的。
定金主要起到担保的作用,要是交付定金的那一方没有履行约定的债务,就没有权利要求把定金拿回来;而收受定金的一方要是没履行约定的债务,就应该双倍返还定金。 不过,这里面也有一些特殊的情况。 像是由于一些既不能怪我们双方,也不是我们主观原因导致的事情,使得合同没有办法继续执行下去,像政策发生了变化之类的,这种情况下,定金是有可能会被返还的。 因此,在我们决定不要房子之前,一定要仔细地思考一下,看看是否存在那些可以免责的情形。 要是确实不想购买了,就应该积极地和卖方去协商,尽可能地去争取减少一些损失,千万不要因为一时的冲动而引发一些不必要的法律纠纷,这样不仅会让自己陷入麻烦,还可能会给双方都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案情回顾: 小朱向小李支付定金欲购买其房屋,后小朱决定不要该房,要求退还定金遭拒,双方产生争议。但不久后因政策变化导致房屋交易无法继续,小朱再次主张返还定金,小李仍不同意。 案情分析: 1、小朱最初决定不要房,按定金罚则,交付定金方未履行约定债务,一般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所以小李起初拒绝退还合理。 2、之后因政策变化这一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致合同无法履行,根据相关规定,这种特殊情况下定金有可能被返还,小朱有权主张返还定金,小李应考虑返还事宜。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