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卖房其中证上一人没签字合同成立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房屋买卖合同得由所有产权人都签字才能够成立。
要是房产证上有一人没有签字,那么这份合同就很可能存在一些不完美的地方。 按照《民法典》里的规定,当要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进行处分,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进行重大修缮、改变其性质或者用途的时候,应当经过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是全体共同共有人的同意,当然啦,要是共有人之间有另外的约定,那就按照约定来。 如果未签字的那一方是共同共有人,他没签字就可能让合同的效力变得不确定;要是他是按份共有人,并且他所占的份额还没有达到三分之二以上,那合同的效力同样可能会受到影响。 不过在实际的情况中,到底合同的效力如何,需要把合同的约定、未签字的原因以及其他相关的证据等综合起来进行判断。 比如,如果合同中有明确规定,即使有共有人未签字,合同依然有效,那就要依据合同的这个规定来确定合同的效力;如果未签字是因为一些特殊情况,比如签字人当时不在场等,就需要结合具体情况来分析合同的效力。 总之,不能简单地因为有共有人未签字就认定合同无效,而要综合各种因素进行判断。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共同共有一套房屋,后小丽欲购买该房,与小朱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小李未签字。小丽认为合同有效,小朱称有约定可代表小李,而小李坚称不知情不同意,合同效力成争议焦点。 案情分析: 1、根据《民法典》规定,处分共同共有的不动产需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此案件中,小李作为共同共有人未签字,按规定合同效力存疑。 2、需综合判断合同效力。若合同有即使共有人未签字仍有效的约定,可依此定效力;若小李未签字是特殊情况,要结合具体情形分析,不能仅因未签字就认定合同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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