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肥市公积金贷款新政策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合肥市公积金贷款的新政策为:提高首套首次住房贷款的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延长二手房贷款年限,家庭首次住房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单方正常缴存最高可贷款额度由45万元提高到55万元,夫妻双方正常缴存最高可贷款额度由55万元提高到65万元。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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