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合同丢了去房管局复印一份是不是有效的?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1、购房合同丢了去房管局复印一份是有效的。买受人可以与出卖人协商沟通遗失情况,重新签订购房合同,或者到房管局申请调档,调取购房合同和发票档案进行复印。
2、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3、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二十七条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供。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查询、复制与调查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4、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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