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领取他项权证和房产证需要携带什么证件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领取他项权证需要携带的证件有: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房地产抵押申请表、抵押借款合同、房产证、房产评估报告。领取房产证需要携带的证件有: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房产合同、购房发票、房产核档证明、完税证明。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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