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刑法对虚假破产罪既遂的判刑标准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一、 新刑法对虚假破产罪既遂的判刑标准是什么? 新刑法对虚假破产罪既遂的判刑标准, 是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 之二 【虚假破产罪】公司、企业通过隐匿财产、承担虚构的债务或者以其他方法转移、处分财产,实施虚假破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本罪的主体构罪要件。但是承担刑事责任的只是犯罪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由故意构成。行为人必须具有损害债权人利益的直接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在本罪的犯罪动机和目的方面往往是为了逃债。但犯罪目的和动机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二、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二)》: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隐匿财产价值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承担虚构的债务涉及金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3.以其他方法转移、处分财产价值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4.造成债权人或者其他人直接经济损失数额累计在十万元以上的; 5.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应清偿的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得不到及时清偿,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6.其他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情形。 根据修正案(六)之六规定,本罪在罪状表述中,把实施虚假破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作为定罪的界限,因此,本罪属于结果犯,行为人不仅要实施虚假破产的行为,而且要给债权人和其他人利益造成严重损失,才构成本罪,才能予以追诉。 在司法实践中,公司企业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来进行合法的生产和销售,对于存在虚假破产的行为,一般为了获得非法利益,或者利用欺诈的手段来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这些都是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