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中房屋买卖怎样解除合同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撤销房屋买卖合同的方式有协议撤销和法定撤销。
法定可撤销事由有: 一方实施欺诈行为签订的合同; 一方或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签订的合同; 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签订了合同; 法定其他情形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 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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