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同居期间买房并登记可以主张返还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答:
可以。
律师解析:
同居期间买房并登记能主张返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其同居期间的买房并登记在对方名下属于赠与行为,其赠与人有权在符合法定情形下撤销赠与行为,要求对方将其出资额或者房产返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