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东大会召开流程是怎样的 |
分类 | 公司经营-公司经营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本公司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流程如下:
依据我司制定的章程中相关条款之约定规定的举行日期和程序,由有权对外发出召集令的董事会负责启动并主持以此项议程;在会议宣告开始之前的至少20日之内,务必将预定的举行时间、场地以及需进行商讨讨论的重要事宜以书面形式传达至每位股东知晓。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持有我司股票或股票凭证的各位股东应当积极参与此项股东大会活动,且每股股票享有一票投票表决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一条
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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