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于公司向银行融资章程未规定是什么 |
分类 | 公司经营-公司经营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公司间的贷款行为倍受关注,因此被视为一项重要的议案,必须经过各位股东参与并通过的股东大会进行决策。
会议结果需形成书面记录,并由股东签署以示认同与同意。 在未经公司章程中特别说明或未取得股东(大)会正式审批的情况下,公司的管理层(如董事长和总经理等角色)无权擅自将公司资产向外发放贷款。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百零二条
股份有限公司经股东会决议,或者经公司章程、股东会授权由董事会决议,可以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并规定具体的转换办法。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应当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注册。 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应当在债券上标明可转换公司债券字样,并在公司债券持有人名册上载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数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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