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章程下面盖公司公章还是股东签名 |
分类 | 公司经营-公司经营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企划书的准备过程中,公司章程无疑是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任何有意向设立公司的人士均可在章程上加盖其本人的印章。 若存在多位合伙人共同创办企业的情况,则每人均需在章程上留下其签名和私章。 唯有在具备完备的章程之后,方可正式启动公司的创立程序,进而拥有代表本企业的公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需要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也就是说公司章程在公司成立之前已经成立。基于公司章程法律性质的分析,按照民事法律行为成立的一般原理,公司章程的成立必须具备以下三个要件: 一、是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必须由全体股东共同制定,这是公司章程成立的基本条件,也是实质要件。通过共同制定,实现意思表示一致。 二、是具备法律规定相关内容。公司章程具有要式民事法律行为的特点,因此它必须按照公司法规定的内容起草。 三、是股东的认可。公司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这是公司章程成立的形式要件,是对第一个成立要求的法律确认,具有实践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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