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证培训机构非法所得由谁去没收 |
分类 | 公司经营-公司经营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那些没有取得合法资质却涉嫌违规操作的培训组织,其活动将被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严厉制止并予以取缔,若发现其存在违法获利情况,则追回全部违法所得。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正规的校外培训机构在开展任何形式的培训前都须首先经过政府有关部门严格审批,获得正式的办学许可证之后,还需进行注册登记,获取合法的营业执照(或者是非营利性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以及民间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一系列相关证件)。 同时,如有违法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对其违法行为立即作出停止通知,没收所有违法所得,并对其处以人民币1万元以下的罚款。而如果违规者是向其他经营者提供经营场所的行为人,那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有权同样立即终止该项违规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对其处以高达人民币5000元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
《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第十二条
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举办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的,由教育行政部门予以撤销; 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社会力量举办的教育机构,举办者虚假出资或者在教育机构成立后抽逃出资的,由审批的教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拒不改正的,处以应出资金额或者抽逃资金额两倍以下、最高不超过十万元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由审批的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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