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人有限公司是否要设股东会,法律依据是什么 |
分类 | 公司经营-公司经营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律师解答一人有限公司不设股东会。
《公司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 股东作出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所列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第五十七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 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 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六十一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
股东作出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所列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公司法》第五十七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 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 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温馨提示】遇到相似问题不要慌,点击咨询快速找到专业、合适的律师,1对1深度沟通法律需求,3~15分钟获得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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