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人能以自己的名义参加民事法律关系? |
分类 | 公司经营-公司经营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法人作为拟制的人,其所为的行为总是由具体的自然人作出的,也就是法人在参加民事法律关系时,是由法人代表人、代理人或者其他雇员出面的。
但法人既为民事主体,任何自然人在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时,其人格就被法人吸收,不再代表自己,其行为名义上属于法人,其效果自然也由法人承担。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十一条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 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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