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票超出经营范围会受到哪些惩罚 |
分类 | 公司经营-公司经营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发票开具超出经营范围,有虚开嫌疑。
税务机关不会介入您的实际经营情况,只要开具的发票与实际经营相符,就不违反发票管理规定。如经常发生超经营范围的业务,建议变更工商登记。 2、企业超出经营范围轻则警告,重则吊销执照并罚款。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或者经营方式从事经营活动的,视其情节轻重; 予以警告,没收非法所得,处以非法所得额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一)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发票,或者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 (二)使用税控装置开具发票,未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的; (三)使用非税控电子器具开具发票,未将非税控电子器具使用的软件程序说明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或者未按照规定保存、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的; (四)拆本使用发票的; (五)扩大发票使用范围的; (六)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的; (七)跨规定区域开具发票的; (八)未按照规定缴销发票的; (九)未按照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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