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倒闭法人无力偿还怎么办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公司倒闭,法人无力偿还债务时,通常会按照以下清晰的步骤来进行处理:首先,会进入破产程序。
公司可以向法院正式提出破产申请,随后法院会指定专业的破产管理人来对公司的资产进行全面而细致的清算。 这就像是给公司的资产进行一次“大清理”,把所有的财产都一一梳理清楚。 接着是资产清算环节。 经过清算后,所得到的资产将专门用于偿还债务。 在偿还的顺序上有着严格的规定,首先会优先清偿那些与破产程序相关的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这些费用是保证破产程序能够顺利进行所必需的;然后是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以及法定补偿金等,因为职工的权益至关重要,必须优先得到保障;最后才是普通债务。 再者,如果发现法人存在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混同等不规范的情况,债权人就有权利主张以法人的个人财产来偿还债务。 这是为了防止法人利用这种混淆来逃避债务责任。 最后,在破产程序中,法人通常可以依据法律规定依法免除部分或全部的债务责任,但这必须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条件。 只有通过合法的破产程序来处理,才能最大程度地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避免出现混乱和不公的情况。 案情回顾: 小朱的公司倒闭,法人小胡无力偿还债务。小朱向法院申请小胡的公司破产,法院指定小李为破产管理人进行资产清算。清算后资产按规定顺序偿债,而小朱发现小胡有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混同情况,要求以小胡个人财产偿债,小胡则称应依法免除部分债务。 案情分析: 1、若小胡确实存在财产混同,小朱主张以其个人财产偿债合理,这符合防止法人逃避债务的规定。 2、小胡称应依法免除部分债务,需看是否满足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条件,若不满足则不能免除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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