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破产清算后债权怎么办理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申请破产清算之后,债权的处理程序如下所示:
首先,债权人需要在明确定义的期限内向破产管理机构提出债权申报。 在此过程中,破产管理机构将会对债权人申报的相关债权进行严格的审查及确认。 针对已经得到确认的这些债权,将会按照破产清算的固定流程以及清偿顺序来实施分配。 普遍而言,关于破产财产分配的事宜,通常会优先考虑支付破产费用以及公共利益债务,紧接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顺序,依次支付员工工资、社会保障金及税费,最后才是清偿普通债权人的部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
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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