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地产破产清算程序是怎样的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要环节,需向相关法院递交并请求启动破产程序。
待法院通过该申请,将指派破产清算人进驻企业负责各项事务。 其次,由破产清算人对破产企业进行全面细致的财产清查、价值评估以及有效处置。 随后,告知债权人相关权利并要求其如实申报自身债权,在核算确认所有债权无误后召开债权人会议进行决议。 此后,遵循法律法规及程序,依次对破产财产进行合理分配,具体顺序如下:破产费用与共益债务、员工债权、社会保险费用与税收款项、普通债权人等。 最终,完成破产企业的注销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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