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产之后银行的贷款怎么还款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企业不幸宣布破产时,对于银行业的贷款偿付问题,需要依照破产法中的相关法规进行具体安排。
在正式启动破产程序之后,首要任务便是对该破产企业的全部资产进行一次严格仔细的清点和评估。 如果该破产企业依旧拥有一些可供支配的剩余资产,那么此类资产将会根据其实际情况优先用于承担各类债务的偿付义务,比如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借贷的款项。 通常而言,在进行破产清算过程中关于债务清偿的顺序呈现出以下几个原则:先解决破产所需的开支以及共同利益所产生的债务,其次是员工持有债权,紧接着是社会福利保险费用及破产主体未支付的税费,最后才轮到普通债权人(包括银行贷款)的权益得到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