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破产后债务由谁承担责任和义务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企业面临破产境地时,债务的担责与义务则需依据具体情况而定。
一般而言,企业将使用其所有可支配的资产来偿还公司所负的债务。 在破产清算阶段,破产财产首先需要满足对破产费用及共同利益债务进行全额偿还的要求,然后再按以下顺序依次以排位优势清偿: 1.破产企业拖欠员工的薪资、医疗费用、伤残补贴、抚恤金等款项,以及应当划拨至员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支付给员工的补偿金; 2.破产企业拖欠的除上述款项外的社会保险费用以及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若企业的股东存在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抽逃出资等行为,那么这些股东就应对公司无法清偿的债务中未出资部分的利息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