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破产不还钱怎么办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企业面临破产且无力偿还债务,则需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启动破产清算程序以确保各种事项得以妥善解决。
首要步骤是,由法院特定破产管理人员,对该企业的资产情况进行详细清点、估值并进行合理处置。 而在此过程之中,根据相关法律的明确规定,所有的破产财产均应在优先足额清偿破产费用及共益债务之后,按照如下顺序予以妥善分配:(1)首先用于清偿破产人所拖欠员工的薪资、医疗保障费、伤残补助金、抚恤金等款项,以及有关个人账户内应当列入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确定应向员工支付的补偿金; (2)其次,用以偿还破产人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的欠缴部分,以及其所拖欠的税款; (3)最后才用于偿付普通破产债权人的债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