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产清算没钱还债怎么办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在破产清算过程中,由于企业无足够资金偿还债权人所负义务,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我们将依照清晰明确的破产清算流程进行妥善处理。
首先,我们必须对破产企业的全部资产实施全面彻底的清查与评估,这不仅涵盖了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同时也包含了无形资产等各类资产类型,并且我们会严格按照法定的清偿顺序依次进行。 其次,在清偿顺序方面,我们会优先偿还破产费用及共益债务,随后再依次支付员工的工资、医疗费用、伤残补助金、抚恤费用,以及应当划入员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员工的补偿金等各项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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