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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地产公司破产了烂尾楼怎么处理
分类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解答
律师解析:
当本地房地产开发企业因为资金链断裂陷入破产困境进而导致所开发住宅楼宇建设计划搁置无法收尾,问题处理所面临的重重挑战是十分复杂艰巨的。
面对这样的情形,总会有相应的破产管理机构来承担这一重任,包括对尚未竣工的住宅板块进行接手处置。
破产管理机构首先需要进行全方位地清点与估值,以便明确破产企业目前尚存的资产价值以及负债状况。
若高层建筑项目仍具备一定的经济效益及其完整性可以实现的可能性,破产管理机构将会寻找全新的投资团队或者开发商来参与该项目的后续建设运营。
在此基础上,对于已经预先付过购房款项的业主,其应有的合法权益将按照法律规定予以优先追回并补偿。
当然,在此过程中,政府相关部门亦可能采取必要措施加以调节调控,以期推动问题得到妥善而快速的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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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9 6:3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