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破产之后股东投入怎么算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企业破产后,投资方所注入的资金将依据相应的破产清算法规以及流程予以妥善处置。
通常情况下,投资者在破产清算环节内的投资将遵循以下几个基本准则:首先是优先偿还破产期间产生的各种相关成本及共同利益责任; 随后是确保所有员工的薪资、社会保险费以及法定赔偿金得到合理支付; 再者是按期足额地缴纳企业所拖欠的税收款项; 最后是依据特定的顺序和比例,对普通债权人进行全额或部分偿付。 假如在企业破产清算后尚且存在剩余财产,投资者或许能通过占有其既有的股权比例获得一定额度的分配收益。 然而,倘若企业的总资产无法完全覆盖所有负债,那么投资者的投资可能无法全部收回,甚至面临着全部损失的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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