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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破产欠的债务怎么办理还款流程
分类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解答
律师解析:
当企业遭遇破产困境时,其所欠下的债务偿还过程将变得极为繁琐与复杂。
首先,在破产后,务必启动破产程序。
此时,企业的全部资产将会被交给破产管理人员,由他们负责清算以及进行有效的管理。
在此番清算过程中,所有的债务都将依照法律规定的顺序进行清偿。
通常情况下,首先要支付的是破产费用以及共益债务,其次是员工的债权、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税款,最后才轮到普通债权人。
而对于那些拥有担保权益的债权人,他们有权在担保物的价值范围内优先获得清偿。
若在清偿了以上所有债务之后,仍有剩余的破产财产,那么这些财产将会按照一定的比例分配给普通债权人。
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在整个破产程序中,作为债务人的企业必须积极地配合破产管理人员的工作,如实提供相关的信息和资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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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0 12:4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