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产欠的债务怎么办理执行程序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企业面临破产之时,其负债问题往往会变得错综复杂。
首先,该企业将交由破产管理方接手处理其全部财产与业务事宜。 随后,破产管理方将会对破产企业的资产进行详尽且彻底的清查、估值以及处分相关事宜。 而就负债理赔而言,相关工作将依照法律法规所设定的顺序依次展开。 首先需要优先偿还的是破产费用及共益债务,其次则是员工债权、社会保险费用以及所拖欠的税款,最后才轮到普通破产债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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