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破产债务怎么清算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涉及到企业面临破产时,其债务清理环节通常遵循严格的法定程序。
首先,由破产监督人接手处理企业的各种财产及业务事宜。 随后,破产监督人需展开彻底清查、精确评估并实现企业的所有资产价值。 在债务清理过程中,破产财产在优先偿还破产费用与共同利益债务之后,将按照以下顺序依次进行清偿:(一)破产人拖欠员工的工资、医疗费用、伤残补贴、抚恤金等款项,以及应划入员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支付给员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未缴纳的除上述第一点规定之外的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破产人拖欠的税款; (三)最后是普通破产债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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