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死亡处理步骤是怎么样的?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处理 |
解答 |
一、交通事故死亡处理步骤是怎么样的? 1、报案 事故发生后,事故各方车辆应停在原地,保留好事故现场,并立即向保险公司和交警部门报案;如有人员伤亡,应立即送往医院,除非事发地段比较荒凉或者无车经过,尽量不挪动事故车。 2、现场处理 交警部门到现场调查取证,并暂扣事故车辆、当事司机《驾驶证》和事故车辆《行驶证》。一般情况下,交警处理的事故,保险公司查勘人员无需再到现场查勘。 3、检验、鉴定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4、认定 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证据。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公开。当事人不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 二、交通事故赔偿处理流程是怎么样的? (一)调解: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诉讼:一审 1、起诉 (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立案审查 (3)、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 (4)、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或裁定驳回起诉。对裁定不予受理、裁定驳回起诉不服的10日内可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5)、案件受理后,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 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需要做的材料准备,你能准备多少就多少: (1、证明损害事实发生的经过、原因、时间、地点的书证(证人、证言)、物证 。(一般事故责任认定中会有基本的描述和确认) (2、到有关部门指定的医疗部门就诊的证明。 (3、医疗部门的所有诊断证明、处方、病历及各项医疗费用单据,包括:挂号费、检查治疗费、医药费、住院费。 (4、医疗部门出具的陪护证明、转院证明、病休证明。 (5、单位出具的垫付医疗费用证明、误工损失(受害人工资、奖金、误工天数、固定补贴)证明。 (6、就医交通费用单据。 (7、如要求伤残赔偿,需提供伤残鉴定及赔偿数额依据。 (8、被损害财产所有权的证明。 (9、被损害财产的品名、规格、数额、数量、质地、新旧程度、价值(贵重物品需有关部门的鉴定书)。 (10、被损害财产的毁损程度或灭失等证据。 (11、交通管理部门有关事实及责任的认定 。(如果对责任认定不服的,应该准备相关证据争取推翻认定,不过,实践中很难) (12、肇事司机是否系职务行为。 (13、车辆的行车、运营执照,司机的驾驶执照。 (14、被损害车辆的保险证明。 综合上面所说的,发生交通事故从而导致有人员伤亡的,那么就需要立即的报案从而由执法人员来进行处理,只要能够积极的赔偿一般对于肇事方是不会有其它的法律责任,所以,在处理时就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来,这样才能保障到受害者的利益不受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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